中秋佳节临近,月圆人团圆,节日食品消费迎来高峰。为保障职工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营造安全、放心的节日消费环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近期组织开展节前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行动,重点针对月饼等节日热销食品,特别是流通领域中的预包装食品与散装食品,展开全面、严格的监督检查。
一、 聚焦重点,双线严查保安全
本次专项检查行动采取“双线并进”策略,对预包装食品和散装食品实施分类精准监管。
对于预包装食品,执法人员重点检查:
- 标签标识:是否清晰、完整、真实,标注有产品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配料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以及产品标准代号、生产许可证编号等信息,尤其是月饼礼盒是否明码标价,是否存在过度包装、混装高价商品等问题。
- 索证索票:经营者是否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能否提供供货方资质证明、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及进货票据,确保来源可溯。
- 储存条件:是否按照标签标示的要求进行储存(如阴凉、避光、冷藏等),防止食品在流通过程中因储存不当导致变质。
对于散装食品,因其直接暴露,风险相对较高,检查更为细致:
- 防护措施:销售区域是否配备防尘、防蝇、防虫等设施,是否提供专用取用工具,避免消费者直接触碰。
- 信息公示:是否在容器、外包装或显著位置设置标签,如实标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关键信息。
- 卫生管理:盛放容器是否定期清洗消毒,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证明并保持个人卫生。
- 质量状况:感官检查食品有无异味、霉变、油脂酸败等异常情况,严防过期、变质食品流入市场。
二、 严惩违法,筑牢节日防线
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秉持“零容忍”态度,对发现的问题现场责令整改,并跟踪复查。对于销售“三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食品、过期食品、篡改生产日期、虚假标注、未按规定条件储存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此举旨在形成有效震慑,督促食品经营者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规范经营行为。
三、 消费提示,安心选购迎中秋
在监管部门加强市场巡查的十二师相关部门也向广大消费者发出温馨提醒:
- 选购渠道要正规:尽量选择证照齐全、管理规范的商场、超市、专卖店等正规场所购买节日食品,并保留好购物凭证。
- 细看标签是关键:购买预包装月饼时,仔细查看标签信息是否齐全,特别是生产日期、保质期和配料表。注意检查包装是否完整无损。
- 散装食品需留意:购买散装月饼或糕点时,注意查看公示信息是否清晰,观察食品色泽、气味是否正常,询问生产日期,并注意销售环境的卫生状况。
- 按需购买勿浪费:根据家庭实际需求理性消费,避免盲目追求豪华包装。月饼属于高糖高脂食品,适量食用,注意膳食平衡。
- 依法维权留证据:如发现或购买到问题食品,请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中秋明月照万家,食品安全系民心。十二师此次专项检查行动,通过严格监管与宣传引导相结合的方式,双管齐下,旨在从源头到终端全链条压实食品安全责任,严把节日食品质量关,确保辖区职工群众能够买得放心、吃得安心,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健康的中秋佳节。